70MW风电项目
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用于 70MW风电项目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用于要求污水处理达到一级B及以上的净化标准的变电站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设计、制造上的最低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供货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果供货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中的条文提出异议,买方则认为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并以此为依据。
1.4在签署订货合同之后,买方有权因规范及标准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和修改要求,具体项目和内容由买方、供货方双方确定。
2、环境条件
站址位于70MW风电项目升压站,站内运行人员按每班8人计,站址所在区域无城镇污水排水系统,要求变电站排水达到一级B以上净化标准,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或泼洒抑尘等。
买方提供的动力电源:
AC380 V,50 Hz,3相
买方提供设备的混凝土基础,提供设备前的化粪池(钢筋混凝土结构)。
3、设备名称及规范
3.1 设备名称:智能化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装置。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风机及风机房、控制设备及附件等组合而成。
3.2 生活污水原水水质
PH=6.0~9.0; BOD5=100~200mg/l;SS=100~200mg/l
COD=150~350mg/l; NH3-N=20~25mg/l
3.3 生活污水处理量: 1m3/h
3.4 处理效果
按本工程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应完全达到城市绿化(GB/T 18920-2020)标准。其中:PH=6.0~9.0;色度≤30;嗅:无不快感;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 ;BOD5<10mg/l;浊度< 10mg/l ;CODcr:50mg/l;NH3-N<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mg/l;大肠埃希氏菌不应检出。
3.5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下列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与规范以及被认可的国际通用标准的要求:
JB2932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JB/ZQ4000.9 装配技术条件
JB/ZQ4000.10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JB/ZQ4286 包装技术通用技术条件
GB3797 装有电子器件电控箱技术条件
GB4720 低压电器电控箱
GB/T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50055 通用电器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4979 防锈包装
JB/ZQ4000.1 产品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GB50014-2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96 环境噪声标准
GBJ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ZZ5 焊接设计规范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21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6如果其它被认可的标准达到或超过以上所列标准的要求,可以被用于设计、制造。供货方应提供一份使用规范的详细清单。
3.7供货方所提供的材料(含备品备件)及服务应符合所使用的标准。
3.8任何与以上的规范、标准及本规范书相矛盾之处,供货方必须书面提出,矛盾之处由买方负责解决。
4、供货范围及数量
供货范围:成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套,包括:生物反应器、风机及风机房,水泵及水泵房及相互间连接的水泵、管道及阀门、控制柜、各类电缆,)附属设施(如风机房照明)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环保验收,设备规范及数量详见下表(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满足工程需要):
编号 |
名 称 |
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材质、填料、内部构造、处理效果)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厂商、产地) |
1 |
化粪池 |
设备前段 |
套 |
1 |
混凝土/一体化 |
3 |
调节池 |
池体材质:钢制, 设备进水内部调节 |
座 |
1 |
一体化 |
4 |
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清水池 |
材质: 钢制, |
座 |
1 |
一体化 |
5 |
风机 |
HC-301S, 一用一备,回转式低噪音 |
台 |
2 |
一用一备 |
6 |
提升泵 |
WQ3-10-0.37, 功率:0.37kW/220V |
台 |
2 |
一用一备 |
7 |
回流泵 |
WQ3-10-0.37, 功率:0.37kW/220V |
台 |
2 |
一用一备 |
8 |
管道及管道附件 |
PVC-UΦ20-Φ50 |
批 |
1 |
|
9 |
水处理自动控制柜 |
电负荷:380V,三相五线制 外形尺寸:600×400×800 |
套 |
1 |
户外型,安装在设备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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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买方负责提供一路电源至水处理控制柜。控制柜至下属水泵、风机的所有控制电缆、动力电缆和电缆埋管均由供货方负责。
5、技术要求:
5.1 处理方法及工艺流程
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
5.2 设备技术及运行控制要求
5.2.1 要求风机风量满足整个系统需氧量(其中气水比不得小于18∶1),并按要求设置备用风机。风机进口设消音器和空气过滤器,减少噪音。
5.2.2 按制要求:
风机能自动交替运行,一台风机故障,备用风机自动投运。
5.2.3 水泵交替运行
5.2.3.1 水泵房材质采用钢制, 内外环氧煤沥青3道防腐,与一体化连为一体。
5.2.3.1 要求抽水量根据污水量变化自动调节满足整个系统需要。
5.2.3.2 控制要求:
水泵能自动交替运行,一台水泵故障,备用水泵自动投运。
5.3 设备制造、安装要求
5.3.1 水处理设备采用埋地式安装或地面上安装,埋地时设备顶部高出土壤0.15m,以保证雨水不会浸入水泵房及风机房。出水管直接接入排水井或接至回用水管。设备各部分均有供检修人员出入的通道以及通风条件。整套设备外壳采用钢制并内外环氧煤沥青防腐,材料的耐冲击性、机械韧性、抗有机溶剂、耐酸碱腐蚀性及外观质量均要求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
5.3.2埋地式安装时设备顶部地面以上的堆积荷载按0.2t/m2设计,设备外壳结构强度应满足地下直埋要求。
5.3.3 设备须在制造厂内成套加工,现场组装。
5.3.4 材质及防腐要求:
一体化设备采用钢制,内外环氧煤沥青3道防腐。
5.3.5控制柜及风机房设置要求:
控制柜置于设备旁,要求不锈钢控制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控制柜基础由供货方负责,风机房与设备成一体埋于地下。
6、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
6.1供货方在投标及签订技术规范书时,应提供一般技术资料如下:
6.1.1装箱总图(有外形及各设备,阀门附件等安装图纸及技术资料,能满足工艺施工图设计及评标要求);技术数据表;设备各部件表;设备材质、重量;设备自动控制原理图;
6.1.2水泵、风机、控制柜电气负荷资料、及各电动设备接线图;
6.1.3控制柜电气接线图、安装图
6.1.4水处理设备工艺流程图
6.1.5水处理设备安装图(进出管位置,标高)
6.2安装运行维护使用说明书,以及买方和设计所需其它资料等。
7、质量保证及试验、检验
7.1 质量保证
7.1.1 为保证水处理设备的招投标、设计、制造、加工、验收满足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质量要求,供货方必须具备以下全部资质证书及检测报告:
1)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产品的专利证书;
4)产品质量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5)整体设备的产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水泵、风机等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6)厂家生产具备十年以上生产资质
7.1.2 正常使用寿命:地埋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寿命为30年,填料组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单台风机及单台水泵的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30000小时。
7.1.3 维护周期:填料组件使用期间,根据监测数据确定是否清洗,风机每运行满1 年须进行例行维护,主要是清洗进气口的空气滤芯;水泵每运行满1 年须进行例行维护,主要是对轴承部位加注润滑油。
7.1.4 设备质保期:供货方对产品质量保修一年。保修期自设备投运(变电站投产)日起算。保修期内发生非人为性损坏,由供货方免费修理;
7.1.5 各方责任:
由于运行单位未按设备使用维护要求运行造成的后果由运行单位负责,但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运行单位按要求正常使用维护,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或者由于运行维护故障处理措施培训不到位,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相关连带责任一律由供货方负责承担。
7.2 质量检验
7.2.1 水处理设备在出厂前需由供货方验货,没有单项产品检测报告,视为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进行施工安装。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均由供货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需由监理、运行单位、供货及环保部门现场取样送检,出水水质均应达到本规范书要求,才能交付运行单位使用;设备验收及设备运行一年后需由监理、运行单位及环保部门再次现场抽取出水,封样送检,出水水质也应达到本规范书要求,保证设备质量合格后,方可全部交付运行单位使用。
7.2.2 对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产品,设计及买方有权要求退换,造成后果的,买方保留对供货方进一步追究的权力.
7.3 产品开箱验货、安装调试、处理水质检测、验收运行各个环节进行完毕,确认产品质量满足本规范书要求后,供货、验货人员、设备检测验收人员应按规定,分别将验收参加人员、验收意见签署完毕,移交相关单位存档备查。
8、运行人员的培训
8.1 为使合同设备安装后能正常运行,供货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前,供货方应负责结合产品特点编写好《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使用手册》,对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使用及故障处理、日常操作程序进行详细说明,运行人员使用时按要求填写日常维护表格,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变电站安全生产。
8.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日常操作维护项目等具体内容由买方、供货方双方商定。
8.3运行人员的培训应针对变电站实际人员情况进行,培训完毕后,培训考核应与工程验收同时进行,相关人员具备独立进行设备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基本技能为合格,所有培训记录最后加盖运行单位公章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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